1.赴台游报名材料
户口所在地限:北京、天津、陕西、湖北、山东、辽宁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福建、广东、重庆、云南。
1、身份证复印件和全家户口本复印件。
2、白色背景彩色二寸免冠照片4张。
3、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“在职证明信”;(备注:①在职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任职日期、现任职务、月工资标准。落款应注明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。②任职不足半年需原单位同时出具在职证明信)。
4、企业提供“营业执照”复印件;社会团体和外企提供“注册登记证”复印件;行政事业单位提供“组织机构代码证书”复印件。
5、学生提供“学生证复印件”或“在校证明”;
6、退休和无业人员提供存期三个月以上本人名义5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、或同等金额银行存单复印件。
7、填写“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”并需要本人签字。
8、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。
2.大陆居民赴台游须持证件
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须持有效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和“入台许可证”。居民报名时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、个人登记照和有效证件复印件等资料,旅行社获得资料后才能到当地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入台证件。
3.旅游者数量不得随意变更
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根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配额总量,印制相应数量的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》,经审验后的“名单表”,不得随意变更和增添人员。
根据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》规定,组团社的领队人员须取得由海旅会颁发的“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领队证”后方可上岗。
4.边检总站提示持“L”签注参团方可有效
北京边检总站提示,大陆居民赴台游须持“L”签注,其他证件不得作为赴台旅游证件使用。与以往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最大不同在于,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须持有效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旅游签注(签注字头为L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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